作者 — Expert Sapiens联合创始人
已审阅 三月 2026
法律与知识产权
定义
预定损害赔偿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在特定违约行为(通常是延误或不履行)发生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法院在约定金额是订约时对实际损害的合理估算(而非惩罚性)时才会予以执行。
预定损害赔偿条款有两个功能:提供确定性(未违约方确切知道将获得多少赔偿,无需证明实际损害)和明确分配风险。建筑合同通常包含延误的预定损害赔偿(如完工日期后每天5,000美元)。为使其可执行,法院适用两步测试:(1)实际损害在订约时必须难以估算;(2)约定金额必须是对实际损害的合理预测。明显与实际损害不成比例的条款可能被视为不可执行的惩罚性条款。有效预定损害赔偿条款与不可执行惩罚性条款之间的区别因司法管辖区而高度不同——一些州比其他州对约定金额更为宽容。各方通常谈判预定损害赔偿上限以限制风险敞口。
预定损害赔偿条款可能代表重大财务风险敞口——同意为软件项目的延误每天支付10,000美元很快就会变成灾难性的损失。合同律师可以识别预定损害赔偿条款在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是否可执行、金额是否合理,并谈判上限或宽限期以限制您的风险。